申请条件:
与申请人领取结婚证,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
申请手续:
1、 申请报告;
2、 南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投靠人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明时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 夫妻双方及户主、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夫妻双方的两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申请人现户籍地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户口需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由户主、产权人和申请人同时前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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