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公民改姓及十八周岁以上公民改名的在本中心办理,未满十八周岁公民改名在派出所办理。公民十八周岁以上公民一般不得变更姓名,确有正当理由并有相关依据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未满十八周岁公民改姓由父母双方提出申请并到场签字。
申请手续:
1、 申请报告;
2、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4、 与申请理由相符的证明材料以及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 未满十八周岁公民改姓的需提供出生证、父母双方的两本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Copyright © 2006 www.njg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主办单位: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 苏ICP备06055341号推荐使用IE6.0,1024*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